离婚诉讼中,若另一方不到场,处理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若原告不到庭,且没有适当理由,此案件将按照原告撤诉处理。主审法官会出具撤诉裁定书,意味着此次诉讼程序因原告未按时出庭而终止。
2.若被告不到庭,则需进一步分析被告不到庭的原因。
(1)如果被告没有接到诉讼材料,即诉讼材料未送达,主审法官会征求原告意见,看是否同意公告送达。一旦同意,案件将由简易程序转变为普通程序,并在公告期满后,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2)若被告已经收到诉讼材料,但开庭时无故未到庭,法院同样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找法网提醒,离婚诉讼前,当事人需做好充分准备,并注意相关事项。
1.起诉方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诉讼程序合法性的基础。
2.起诉状中应明确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及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这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3.当事人还需准备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等。
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起诉离婚,例如,当对方已经起诉、财产数额较大可能转移或隐匿、对方出轨需收集证据、争取抚养权或和解协商时。聘请时,当事人需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审查律师资格,确保所聘请的律师具备执业证书;
2.认真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
3.明确授权范围,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权限不清的情况;
4.关注收费是否合理,确保律师费用透明、合理。
聘请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制定诉讼方案、收集证据、争取最大利益,并在律师的调解下,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