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计算方法是计算基础生活费、缴费生活费和过渡性调节金的之和。
1.基础生活费的计算方法是:将参保人员退职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除以2,再乘以0.8%得出。
2.缴费生活费则是根据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以及0.6%的系数计算得出。
3.过渡性调节金以80元为基数,根据退职年份的不同,按一定比例计发,但2006年以后退职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找法网提醒,退职生活费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基础生活费计算:
(1)需要确定参保人员退职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将这两个数值相加后除以2,得到平均值。
(3)将这个平均值乘以0.8%,即可得出基础生活费。
2.缴费生活费计算:根据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乘以0.6%的系数,即可得出缴费生活费。
3.过渡性调节金计算:对于2006年以前退职的人员,还需要计算过渡性调节金。过渡性调节金以80元为基数,根据退职年份的不同,按一定比例计发。
虽然退职人员不再享受在职员工的全部福利待遇,但仍有一些基本的保障。除了按月领取的退职生活费外,退职人员可能还享有以下福利待遇:
1.医疗保险:退职人员通常可以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2.失业保险:若退职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定年限,退职后可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3.住房公积金:退职人员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4.其他补贴:根据地方政策和单位规定,退职人员可能还可以享受一些其他的补贴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