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险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理赔款时,即保险公司不打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起诉方式控告保险公司。
具体来说,如果觉得自己的理赔请求合理且应当得到赔付,但保险公司却迟迟未予处理或拒绝支付,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保险公司违约,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理赔款及可能因此产生的损失赔偿。
这一步骤是基于合同法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的处理流程和时间限制。
1.保险人收到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三十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2.若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这一义务,除应支付保险金外,还需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这一条款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面对保险公司不打款的情况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是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的重要支撑。
遇到保险公司不打款的情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与保险公司沟通: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的客服或理赔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理赔进度及未支付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有时候,问题可能只是由于沟通不畅或流程延误导致的。
2.向监管机构投诉:如果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无果,可以向当地的保险监管机构(如银保监会)进行投诉。监管机构会对保险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并督促其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3.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与理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理赔申请书、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沟通、投诉或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
找法网提醒,面对保险公司不打款的情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沟通、投诉、法律援助或诉讼等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