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随时走人是有工资的,如果劳动者选择随时辞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这是较为直接且简便的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执法力度可能存在差异。
2.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如果劳动者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除了要求支付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
3.如果劳动者是给个人工作,而非公司或组织,若属于劳务关系,那么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试用期辞职后,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索要工资。
1.应保留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2.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明确表达辞职的意愿并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
3.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权益。
(2)如果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避免被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
试用期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法》中。
1.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找法网提醒,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损害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