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1.事故双方的身份证明、驾驶执照、行驶证和保险单原件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材料用于确认双方的基本信息和车辆情况。
2.如果事故车辆需要进行技术检验或性能测试,相关的检验报告也是必须提供的。
3.交警在现场调查时所绘制的图纸,以及对双方或证人的询问记录,也是签发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重要依据。
这些材料共同构成了交警部门在作出责任认定时的基本原始材料。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检查、鉴定结果,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具体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若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发生变化或证据丢失,使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事故事实的,逃逸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3.若当事人故意破坏、制造现场或销毁证据,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因一方或多个当事人过失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根据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出具的一种重要文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一种民事诉讼证据,并非绝对的法律裁决。
1.在交警调解当事人的共同申请中,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结果是当然依据。但在民事赔偿的法院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更重要的证据之一,不再是法院依职权审理案件的直接依据。
2.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当事人的证据和事实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作出与责任负担不同的责任比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