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到期时间是2027年12月31日。
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0年开始的,期限为15年。第一轮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延长了30年,形成了第二轮承包,起始时间为1997年。
找法网提醒,关于土地第二轮承包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
1.该法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并规定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还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也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3.《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其他与土地承包相关的内容,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等,为农民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护。
在承包期内,如果土地被征用,农民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来说,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其中,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而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则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