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受害人(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与医院进行协商:
1.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无需特定第三人参与;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该部门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3.当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人民法院也可以主持双方进行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找法网提醒,除了上述的协商途径外,医疗纠纷的协商还有其他几种有效的方法。
1.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达成协议。这种调解方式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即成为合法协议,且费用低廉。
2.律师的参与或见证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一方或双方的律师参与下,双方可以更容易地协商并达成协议,同时律师还能帮助制作较为规范的协议书。
在签订医疗纠纷协商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严格遵循我国《民法典》的一般原则,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签订过程最好经过公证程序,以增加协议的公信力。
2.协议应做到“意思表示真实”,即医患双方应实事求是地对医疗行为进行认定,并在协议书中各自列明观点,再写明双方一致认同的事实。
3.应明确赔偿数额,这是协议的重要内容。赔偿数额的确定可以参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4.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否则将导致协议无效。如果医方担心患方再次起诉,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医患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或约定“因该医疗纠纷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就此终了”。
5.纠纷事实的认定是协议的主要条款之一,应详细写入协议中,包括对纠纷原因、性质的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