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业和歇业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5-05-06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司在业和歇业的区别在于经营状态,在业状态表示公司正常运营,持续进行主营业务;歇业则表示公司已永久停止经营,不再从事被许可业务。
一、
公司在业和歇业什么区别
公司在业和歇业的主要区别在于其经营状态的持续性和意图。
1.在业状态指的是公司正常运营,持续进行其主营业务活动。而歇业,则是公司永久性地停止经营,不再继续从事其被许可的经营业务。
2.歇业与停业有着本质的不同。
(1)停业是暂时性的,可能是因为某些原因(如市场调整、设备检修等)需要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公司仍然保留其经营资格,未来有可能恢复经营。
(2)停业可以分为被动停业和主动停业,前者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处罚或特定客观事实导致,后者则是公司自行决定。
(3)歇业则是永久性的,意味着公司决定终止其经营行为,不再继续从事相关业务。歇业同样可以分为主动歇业和被动歇业。
(4)主动歇业是公司自愿向许可证发证机关提出终止经营业务的请求;而被动歇业则是因为公司违法从事经营业务,被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注销许可证”或“取消其从事业务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
公司歇业如何对员工赔偿
当公司决定歇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
1.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公司歇业”的概念,但可以参考经济性裁员或公司注销时的员工赔偿方案。
2.若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企业依法破产重整、被宣告破产、解散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在实际操作中,公司歇业对员工赔偿的具体方案可能因公司财务状况、员工合同类型、工作年限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制定赔偿方案时,公司需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赔偿方案合法、公平、合理。

三、
公司歇业的法律定义及情形
公司歇业的法律定义是指公司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内,因经营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行政许可事项的终止。
歇业是公司经营状态的永久性变化,意味着公司不再继续从事被许可的经营业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视为“歇业”:
1.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开业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
2.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
3.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找法网提醒,这些情形都表明公司已经停止了经营活动,且在未来没有恢复经营的意图或可能性,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公司已经歇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歇业和停业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暂时停止营业,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即企业以后都不在经营了。歇业还对应注销的概念。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实际上是终止经营;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是法律认定的终止。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1.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停业和歇业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暂时停止营业,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也就是企业以后都不在经营了;歇业还对应注销的概念。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这个是实际上终止经营,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是法律认定的终止。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同时,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停业和歇业的区别?
公司歇业需要办理如下相关手续:歇业经营者需要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并需要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后,就可以停业。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