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可能在二十八日内要进行结算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按月结算方式下,通常是月终进行结算,竣工后进行清算;
2.分段结算方式则是根据工程划分的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3.目标结算方式则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一旦验收通过,即可进行结算。
这些结算方式旨在确保工程款项的及时支付,同时也体现了双方对工程进度的共同确认,因此,工程竣工验收后,具体何时进行结算,需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以及实际工程进度来确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过程需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定。
1.承包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该文件应详细列出工程款项及相关费用。
2.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也应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若逾期未答复,则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1)若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应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尽快与承包方进行协商。
(2)若协商未果,发包方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这些步骤确保了工程结算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也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你,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这一规定为工程结算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
2.该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的方式,包括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程结算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结算标准和流程,因此,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结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