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公证书一般在受理公证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是能拿到的。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委托书申请公证的,如果申请公证时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公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因此,在实际情况中,具体的出具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变动。
委托书公证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明确指出:
公证机构在审查申请材料后,如果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那么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找法网提醒你,代理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希望继续代理关系,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续效。
1.如果双方未续签新委托合同,那么代理关系将自动终止,代理人不得再依照原代理合同继续行使代理权。
2.如果代理人擅自继续行使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这将被视为无权代理行为,该行为的效力待定。
3.当被代理人追认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有效时,那么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代理人的继续代理行为将视为有效,被代理人及相对人都应该遵循并如约履行。
4.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无效,被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应由代理人承担。
5.在无权代理行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代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
(1)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
(2)因得不到被代理人追认有效而导致相对人遭受损失的情况。
为解决这类纠纷,被代理人、相对人及代理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并理清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