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撤诉不是结案了。
1.刑事撤诉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选择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的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全结束,只是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发生了变化。
2.如果是公诉案件,撤诉的决定权并不在当事人手中,而是在检察机关。即使自诉案件撤诉,如果案件涉及重大犯罪事实或对社会有较大影响,检察机关仍可能介入并重新启动公诉程序。
因此,刑事撤诉后是否结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找法网提醒,刑事撤诉的条件主要包括:
1.案件必须是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不可撤诉。
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提出撤诉。
3.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和解或取得谅解。
在流程上:
1.自诉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说明撤诉的原因和理由。
2.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撤诉条件。
3.如果符合,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并制作撤诉裁定书送达当事人。
4.如果不符合撤诉条件,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并继续审理案件。
公诉案件不可以由个人进行刑事撤诉。
1.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其撤诉权在检察机关手中。
2.在公诉案件中,即使受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或取得谅解,个人也不能直接撤诉。
3.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符合撤诉条件,如证据不足或犯罪嫌疑人无罪等,可以依法决定撤诉。
但这种情况下的撤诉并不是由个人提出的,而是由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作出的决定。
因此,公诉案件的撤诉权不在个人手中,而是在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