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用现金退还,当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1.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传讯时及时到案;
3.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情况下。
找法网提醒你,这里的“如数退还”即包括了以现金方式退还保证金的可能性,但实际操作还需遵循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审核与批准: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2.通知与领取:
(1)在获得批准并签发决定书后,公安机关应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犯罪嫌疑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等,前往银行办理领取手续。
3.签字确认:犯罪嫌疑人在领取保证金时,需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已收到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主要以银行转账为主,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采用现金退还的方式,具体而言:
1.银行转账:这是最常见的退还方式。公安机关在决定退还保证金后,会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转账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种方式操作便捷,且能确保资金安全。
2.现金退还:
(1)虽然较少见,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没有银行账户或急需现金等,公安机关也可能采用现金方式退还保证金。
(2)犯罪嫌疑人需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领取手续,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找法网提醒你,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退还保证金,犯罪嫌疑人都应确保所提供的账户信息或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的退还延误或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