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单倍定金通常不能同时主张,在合同关系中,当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条款时,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享有选择权。
1.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即要求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
2.但重要的是,这两种救济方式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一规定确保了合同违约责任的明确性和可选择性。
合同定金与订金在性质和功能上存在显著区别。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其作为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
2.定金一旦支付,即表示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有了一定的担保,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这种惩罚性机制有助于促使双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3.订金则实为预付款的性质,其目的在于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订金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当一方反悔时,订金是可以要回的。
这一特点使得订金在合同关系中更多地起到一种预付款或诚意金的作用,而不具备担保功能。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虽然都是合同中的金钱支付行为,但它们在性质、功能以及法律效应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在订金与定金的选择中,订金是可以退回的。
1.订金实为预付款的性质,其目的在于表达合同履行的诚意,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当一方反悔或合同未能成立时,订金是可以要求退回的。
2.定金则不同,它具有担保性质和惩罚性,一旦支付定金,即表示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有了一定的担保。
3.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这种惩罚性机制确保了合同违约责任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4.在订金与定金的选择中,如果希望保留一定的退款权利,那么选择订金可能更为合适。
找法网提醒你,在具体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订金和定金的性质和退款规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