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离婚起诉书时,通常不需要专门去某个地方拿表填写。
1.离婚起诉书是由原告自行撰写的法律文件,用于向法院表达离婚诉求及理由。
2.如果原告对起诉书的撰写格式或内容不太了解,可以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庭或设在乡镇的人民法庭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他们可以提供一定的指导或示例供参考。
3.互联网上也有大量的离婚起诉书模板可供参考,原告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因此,写离婚起诉书并不一定要去特定地点拿表填写,而是可以通过自行撰写或参考模板来完成。
找法网提醒,离婚起诉书作为向法院表达离婚诉求及理由的重要法律文件,其内容必须全面、准确、清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起诉书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1.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联系方式等。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基本信息,同样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其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书的核心,原告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离婚诉求,如要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阐述诉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原告需要提供能够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割共同财产的证据、抚养子女的证据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人的相关信息。
离婚起诉书撰写完成后,需要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
1.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应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提交起诉书时,原告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3.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则予以立案,并由民事审判庭或设在乡镇的人民法庭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判决。
因此,离婚起诉书应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或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