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以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这意味着,工伤职工在出院后,需要等待伤情相对稳定,能够明确评估其残疾程度及劳动能力时,方可进行工伤鉴定。
因此,具体时间取决于工伤职工的康复情况和医疗机构的评估。
找法网提醒,进行工伤鉴定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这是进行工伤鉴定的必要前提,证明工伤职工已经过工伤认定程序。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这些材料用于评估工伤职工的伤情和残疾程度。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于确认工伤职工的身份信息。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申请部门、审查程序、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申请部门不同:
(1)工伤认定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向当地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所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
2.审查程序不同:
(1)工伤认定程序相对简单,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医疗工伤诊断书、企业工伤报告等资料,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劳动能力鉴定则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法律效力不同:
(1)工伤认定结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后被驳回的,即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证明力。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则是在被司法机关采信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4.法律后果不同:
(1)工伤认定结论一经作出,如果认定职工属因工负伤,职工就可以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2)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评定后职工将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