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关于下逮捕书的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必须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是通常情况下的时间要求。
2.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复杂或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日至4日。
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这一时间限制可以进一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也需要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5.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
6.若案件仍需继续侦查,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则可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找法网提醒,刑拘后逮捕的审查流程是一个严谨的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会依法向其出示逮捕证,并在逮捕后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2.公安机关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3.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提请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包括核实犯罪事实、评估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考虑是否有逮捕必要等。
4.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会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后,家属通常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1.无论是刑事拘留阶段还是已经转为逮捕阶段,家属都无法直接见到犯罪嫌疑人。
这是因为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
2.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家属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
(1)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时,家属可以旁听并见到犯罪嫌疑人,但不得与其交谈。
(2)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犯罪嫌疑人被送往监狱服刑时,家属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探视。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这些规定确保了逮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