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押金不是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当事人完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与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
1.具体来说,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司法机关为确保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要求其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当取保候审结束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他们或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交了保证金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还需要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又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
这些条件都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的。
找法网提醒,取保候审后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
1.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妨碍、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2.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的义务,那么在他们取保候审结束时,就有权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