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过错方财产的分割,首先遵循的是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的基本原则。然而,当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时,便有权要求多分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此时过错方可能会面临少分财产的后果。
3.在实际操作中,过错行为的认定是关键。根据相关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均被视为过错行为。
4.一旦这些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便有权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5.若夫妻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可对该方进行少分或不分处理。
找法网提醒,离婚时,过错方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情形:
1.重婚: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伤害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性的虐待行为或对家庭成员的遗弃。
5.其他重大过错:如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
这些情形一旦成立,便足以构成离婚时的过错行为,使得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承担不利后果。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当协商不成时,法院将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意味着,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中可能会面临不利的结果。
3.损害赔偿原则。对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隐藏、转移财产的处理。若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将对该方进行少分或不分处理。
5.特殊保护原则。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