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若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离婚时彩礼是不会退还的。
1.这一规定主要基于彩礼作为婚姻缔结过程中的一种习俗性赠与,一旦婚姻成立,即视为双方已接受并认可这一赠与行为。
2.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双方结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主张对方退还彩礼。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那些因婚姻未能实际履行或经济受损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对于结婚一年后离婚的夫妻,彩礼的处理同样遵循上述法律规定。
1.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婚前给付彩礼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离婚时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2.但如果双方结婚后虽共同生活但时间短暂,且双方已决定离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退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主张的成立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该条规定明确了彩礼退还的三种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这三种情形下,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第二、三种情形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