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况下会立即通知家属。
1.公安机关在拘留人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被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家属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收到关于亲人被刑事拘留的通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确保了家属的知情权。若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一旦该情形消失,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找法网提醒,刑事拘留后,家属通常不可以直接会见嫌疑人。家属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进行会见。
1.辩护律师在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以及《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等材料后,可以会见嫌疑人。
2.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家属提供了一个了解嫌疑人情况、为其辩护的途径。
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这包括正在策划、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刚刚实施完毕后立即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情形。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这指被害人或目击者能够明确指认出犯罪嫌疑人。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这包括在犯罪嫌疑人的身边或住处发现与犯罪有关的证据。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这指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极端行为或逃跑行为。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这指犯罪嫌疑人为了掩盖罪行而可能采取的毁灭、伪造证据或与他人串通的行为。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这指犯罪嫌疑人拒绝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导致无法确认其身份的情形。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指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嫌疑,且这些行为可能对社会治安造成重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