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产权证是两种不同的证件,它们在功能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而我国目前全面启用的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等。
2.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管理并永久保存,不动产权证书则向申请人发放,是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进行房屋交易时,应以登记簿为准。
3.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有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找法网提醒,不办理产权证会带来诸多风险。
1.购房者对房屋的物权在法律上存在瑕疵,没有登记的房屋在实质上仍属于开发商,若受到欺诈,购房者可能面临房钱两空的困境。
2.不办理产权证也不利于房屋的变动,如继承、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房屋转让等,这些在法律上都需严格遵循登记公示主义。
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中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利于进行抵押贷款和出租。在拆迁补偿中,没有房产证的购房者可能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而遭受巨大损失。
4.如果房屋因战争、台风、洪水、火灾等情况灭失或损害,没有房产证可能无法获得相应救济。
因此,购房者应树立法律意识,及时办理产权证以维护自身权益。
不动产证号与房产证号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1.从证件内容来看:
(1)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常见情况、房屋位置等信息,而外页为绿色,并注明当地房地产权证及出具证书编号等;
(2)而不动产权证则包括权利人、证件类型、公文号等信息,并且其外页为红色,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国家统一编号等。
2.在印章方面: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为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而不动产权证的印章则由房地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印章”覆盖。
3.两者在版本和费用上也存在差异:房产证只有一个通用版本,办理时需支付两项测绘费用;而不动产权证则有一个单一的集成版本,测绘只需一次,证书成本也只需收取一次。
因此,购房者在办理相关证件时,应仔细区分不动产证号与房产证号的差异,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