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从派出所移交至检察院后,标志着侦查阶段的终结,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在此阶段,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案件的侦查工作,查明了犯罪事实,并收集了充分的证据。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公安机关还需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检察院在接收案件后,会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包括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以及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等。
这一过程中,检察院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材料,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按照法定的审查流程对案件进行审查。这一流程主要包括对案件材料的审阅、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证据的核实以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等环节。
2.在审阅案件材料时,检察院会仔细研究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案卷材料和证据,以确保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
3.检察院还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了解其犯罪事实和辩解意见,以便对案件进行更为深入的审查。
4.检察院还会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核实,确保所有证据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找法网提醒,在此基础上,检察院会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法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