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的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给出三倍赔偿作为补偿。如果涉及的是食品类商品,赔偿标准则更为严格,消费者可获得相当于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者是遭受损失的三倍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赔偿标准有一个最低限额,即无论哪种情况,赔偿金的增长总额都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若实际赔偿金额低于此标准,则按照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执行。
找法网提醒,商品过期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1.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指出,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2.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1)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增加赔偿的金额也有一个最低限额,即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当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商品时,不仅可以向销售商家要求赔偿,还可以向生产厂家追责。这是因为,无论是销售商家还是生产厂家,都应对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1.如果商品已经过期,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厂商或销售商家赔付商品价格的十倍金额,或者选择要求签发相当于遭受损失三倍价格的赔偿金。
2.如果赔偿总额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消费者还可以向对方追索不足部分。此外,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货或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