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房产过户一般有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即在离婚诉讼中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或经法院判决后,当事人应持生效的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就房产归属存在争议,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产权归属的情况。
2.第二种方式是通过协议途径解决,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后,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这种方式适用于双方能够就房产归属问题协商一致,无需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情况。
找法网提醒,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需要准备密封的申请表,这是办理房产过户的必备文件之一。
2.需要提供住房销售合同或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以证明双方对房产归属的约定。
3.还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关于房屋房号、实测面积及房屋价格结算的确认函,以及验船表、房屋登记表和户口簿等文件。
4.还需要缴纳特殊维修费用收据、契税缴纳或者减税证明等相关税费凭证。
5.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核实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准备。
离婚证在房产过户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法定文件,是办理房产过户等涉及婚姻状况变更事务的必备材料之一。
2.在申请房产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会要求提供离婚证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从而确保房产过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离婚证还可以作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明文件之一,在双方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后,可以持离婚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因此,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务必确保离婚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过户申请被驳回或产生其他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