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是根据职工的连续工龄以及休假时长来确定的,具体来说:
1.疾病休假工资标准方面,若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则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1)职工的病假待遇也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若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则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2)若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则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水平和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则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找法网提醒,上海病假工资基数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则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3.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则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4.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则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职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企业在支付病假工资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提到的病假待遇标准和病假工资基数来确定。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病假工资的支付必须及时,不得拖欠或克扣。若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的病假工资,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必须合法合规。企业不得随意降低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也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病假工资。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企业在支付病假工资时,还需要考虑到职工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例如,对于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