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有异议,应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
1.在侦查阶段,若对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决定有异议,可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
2.在审查起诉阶段,若对人民检察院的取保候审决定有异议,可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或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3.在审判阶段,若对人民法院的取保候审决定有异议,同样可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复议,或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
4.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异议主要是针对取保候审的决定结果,而非申请本身。
找法网提醒,在检察院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后,一般会很快放人。
1.一旦检察院完成所有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包括文书的制作、审批以及向相关执行机关(如公安机关)的通知等工作,执行机关会立即着手执行取保候审决定。
2.在当天或者很短时间内(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就会释放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3.可能存在特殊情况导致延迟放人。如看守所方面存在工作流程上的衔接问题,需要进行人员信息核对、办理交接手续等,可能会稍有延迟,但这种延迟也是在合理范围内尽量缩短时间。
总体而言,检察院办完取保手续后,会尽快启动释放程序,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案机关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答复。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1.从实际操作来看,如果办案机关在三日内未作出答复,这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上级机关反映该情况,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作出答复。
3.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规定了三日内答复,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就一定会被批准。
4.办案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查,例如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是否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毁灭证据等情况。
5.只有在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时,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因此,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件,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和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