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这些决定机关的批准。
1.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若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均可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3.但需注意,决定取保候审后,具体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本人、家属或聘请的律师)需首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明确说明申请理由和依据。
2.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经过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3.申请人需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若选择保证人,则需填写保证书,明确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
4.办案机关在审查通过后,会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明确取保候审的期限、条件和要求。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取保候审的规定,交代相关事项,并告知其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
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发现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且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当事人或办案机关需要复议、复核的。
找法网提醒,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及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得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