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马路上被撞,通常由肇事者负责,但其责任归属需要依据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断:
1.如果事故损失不严重,且没有人员受伤,双方可以首先尝试自行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若协商不成,或者事故情况较为复杂,涉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较大等情形,则应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处理。
3.在协商或报警处理的过程中,双方应客观、真实地陈述事故经过,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双方协商时能够准确判断责任归属。
电动车被撞后的定责原则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具体而言,定责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如果事故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如果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导致被撞,那么电动车驾驶员将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多方过错导致事故:如果事故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共同导致的,那么将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例如,如果电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让行,而机动车驾驶员又超速行驶,那么双方可能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3.无过错事故: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那么该事故将被视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导致的交通事故。
找法网提醒你,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将无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无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电动车被撞后的责任判定,其法律依据主要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1.该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这一规定为电动车被撞后的责任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判断标准。
2.在具体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该规定,结合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相关证据材料等因素,对事故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判定。
3.当事人在面对电动车被撞事故时,也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尽快明确责任归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