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时,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这一途径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而设立的:
1.该法明确指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并且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劳动者在面临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时,有了明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找法网提醒你,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完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劳动监察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必须依法办事,在投诉前,劳动者需要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以便在投诉受理后,能够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正确处理。
2.投诉方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1)口头投诉时,劳动者可以直接亲自去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
(2)书面投诉则能够更清晰地阐述问题,但可能在监察重视程度上略有减弱。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劳动者都应确保提供的证据充分、有效,以支持自己的投诉请求。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维权的关键在于收集并保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1.一旦掌握了这些证据,劳动者就可以选择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协商、调解或仲裁过程中能够据理力争。
3.劳动者也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言论,以免影响自己的维权效果,如果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确定的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