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受理案件一般十几天左右的时间会解决问题。
1.如果是劳动仲裁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是45日出具结果。这一时间节点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也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3.如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劳动仲裁程序一般分为四个关键步骤:
1.当事人申请,这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申请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则难以通过后续的审查;
2.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内容以及时效等进行全面审查;
3.仲裁前的准备,包括收集证据、确定仲裁庭成员等;
4.仲裁审理,即正式进行仲裁听证并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法还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以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时,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等特殊情况。
3.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等内容。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劳动者在面临劳动纠纷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