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土地被占,受害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这一举措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实施的。
1.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若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还需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并处罚款。
因此,农民在遇到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时,应毫不犹豫地向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违法占地行为同样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1.在举报时,应明确说明违法占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占地位置、面积、用途以及是否涉及非法建筑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
2.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越批准权限、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等违法行为,其批准文件均属无效。
3.对这类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向土地部门举报违法占地行为,是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途径。
找法网提醒你,非法占用农用地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还可以并处罚款。
2.若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构成犯罪,如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采矿、采石等破坏性活动,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行为,若对当事人造成损失,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占用农用地,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