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双方当事人,除被撤销外,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明确的有效期限制,而是永久有效。
1.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这一期限自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两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其强制执行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虽然民事调解书本身永久有效,但当事人应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错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民事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后,除非被依法撤销,否则将永久有效。这一规定确保了调解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使得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长期依靠该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时要慎重考虑,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找法网提醒,关于民事调解书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中。具体包括:
1.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2.调解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同时,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协助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4.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5.调解书的制作与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