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检察院并不等同于一定会被判刑。当案件被移交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细致的审查。
1.若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大部分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在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是会被提起公诉并可能导致判刑的。
找法网提醒,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最终判刑的时间因案情复杂程度而异。一般来说,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至三个月的时间。
1.这包括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讯问、提请逮捕以及检察院的审查批准逮捕等程序。
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还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也会延长案件的处理时间。
因此,从案件移交检察院到最终判刑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需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检察院接收案件后,会安排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等。
2.若经审查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会制作起诉书,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检察院还会将案卷材料、证据等移送人民法院。
3.在提起公诉前,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还会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4.若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解除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
5.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还可以依法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辩护意见等,检察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