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和判决在法律领域中确实存在区别。
1.判决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
2.而判决书,则是法院根据这一判决所写成的正式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3.法院裁定书主要处理的是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如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等,而判决书则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等各个领域的判决。
因此,在性质上,裁定书和判决书存在明显的差异。裁定书更注重程序性问题的解决,而判决书则更注重实体问题的处理。
找法网提醒,判决书作为法院对案件审理结果的正式书面表达,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首部:主要写明判决书的制作机关、案号、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等。
2.事实:详细叙述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包括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法院认定的证据和事实。
3.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阐述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理由和依据。
4.判决结果:明确写出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包括判决主文、诉讼费用负担等。
5.尾部:包括审判人员署名、判决日期和书记员署名等。
判决书还可能包括附加部分,如附录、判决执行的期限等。
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已全面在互联网上公布,公众可以随时查阅。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也方便了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力:判决书一旦生效,即具有确定力,当事人和法院都必须遵守。
2.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拒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既判力:判决书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项具有终局确定力,即当事人和法院都不得再行争议和变更。
因此,判决书是法律界和公众了解司法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服判决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等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