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提交检察院后,一般三天内能有结果。
1.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2.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并阐述不同意的理由。这一流程确保了申请的及时处理,并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的反馈。
找法网提醒,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仍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取保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刑事追诉的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措施可以适用于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因此,即使案件已经到达检察院阶段,只要符合取保的条件,犯罪嫌疑人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可以取保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了符合取保条件的情形,仍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1.取保的条件与上述刑事案件到检察院能否办取保中的条件相同,即需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
2.满足取保条件后,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或保证金。
3.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取保。
4.需要注意的是,取保不批准的原因可能包括申请人不交纳保证金或不提供担保人,或者不符合取保条件等。
因此,在申请取保时,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需要充分了解取保的条件和流程,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和证据,以提高取保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