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仲裁所需的证据材料和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这是启动工伤仲裁程序的第一步。
申请书应详细列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人需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仲裁申请书的副本,确保每个被申请人都能收到相应的申请材料。
3.申请人还需根据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应能充分证明工伤事实、工伤认定结果以及与工伤相关的赔偿请求等。
4.在提交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5.若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将通知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同时安排开庭时间。若决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工伤仲裁申请书的书写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申请书应明确载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和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这是确认双方身份和建立法律关系的基础。
2.申请书应清晰阐述仲裁请求,即申请人希望仲裁委员会如何裁决。这些请求应基于工伤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
3.申请书还需详细陈述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工伤认定结果等。这些事实和理由应能充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4.申请书应列出申请人所掌握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这些证据应能证明申请人的主张,并在仲裁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工伤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1.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这些规定为工伤仲裁申请书的书写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找法网提醒您,该法第二十九条还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的受理条件和程序,确保了工伤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还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