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中断与终止
更新时间:2025-04-22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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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诉讼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中因法定事由使其无效,待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诉讼终止,则是诉讼时效到期结束或因特定原因(和解、撤诉等)提前结束,此后不能就该事项再提起诉讼。
一、
什么是诉讼中断与终止
1.诉讼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2.而诉讼终止,则是指诉讼时效到期后自然结束,或者因为某些特定原因(如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等)而提前结束,此后便不能再就该事项提起诉讼。
二、
诉讼中断与终止有何区别
找法网提醒,诉讼中断与终止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发生的时间、法定事由以及法律后果。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只要发生了法定的中断事由,就可以打断时效的正常进行。
(2)而诉讼终止则通常发生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后,或者因为某些特定原因而提前结束。
2.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等。这些行为都是当事人主动采取的,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而诉讼终止的法定事由则可能包括诉讼时效到期、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等,这些事由往往不是当事人单方面可以决定的。
3.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中断会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发生了诉讼中断,原告就不用担心时效过期的问题,等事项消失后,时效会重新计算。
(2)而诉讼终止则意味着该事项已经不能再提起诉讼,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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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规定?
法律分析: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而阻碍了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诉讼依照法律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那天开始算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若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的时候此障碍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若是该障碍在最后6个月时还没有消除,则应该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br/>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br/>
(一)不可抗力;<br/>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br/>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br/>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br/>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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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最长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和终止吗,要怎么做可以中断和终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