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和邮递运输保险。这些保险类型旨在覆盖不同运输方式下货物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
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具体又可细分为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海洋货物运输战争保险及罢工险、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以及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等。
2.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通过火车、汽车等陆上运输工具运输的货物。与海运相比,陆运具有安全性大、费用低的优点,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成为更合适的选择。
3.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则是以空运过程中的风险为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航空运输具有速度快、运送准确、安全的优点,特别适合运输那些季节性强、鲜活、贵重货物。
4.邮递货物运输保险,也称邮包保险,主要承保通过邮局以邮包递运的货物。这种保险方式覆盖了邮包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
找法网提醒,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的当事人、保险标的以及保险价值等要素。
1.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保险人是保险合同中收取保险费,并在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因此而遭受的约定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方当事人。
2.保险标的主要是货物,包括贸易货物和非贸易的货物。这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风险,因此需要投保相应的保险进行保障。
3.保险价值是被保险人投保的财产的实际价值。这个价值通常是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它可以是标的的实际价值,也可能与实际价值有一定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