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可以申请暂停强制执行的判决,具体来说:
1.当被执行人没有足够财产来履行判决时,法院会暂时中止强制执行的程序。
这意味着,虽然判决仍然有效,但执行行动会暂时停止,一旦中止执行的条件消失,例如被执行人获得了足够的财产,强制执行就会恢复。
2.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支付欠款,法院有权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将当事人进行司法拘留,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严重阻碍诉讼活动的人身自由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因此,面对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的情况,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同时寻求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债务问题。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些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在获得仲裁裁决后,如被执行人不履行裁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找法网提醒你,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如果劳动仲裁裁决是由某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那么该法院就有权管辖相关的强制执行案件。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仲裁裁决是由仲裁机构作出的,那么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就有权管辖相关的强制执行案件。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主要根据仲裁裁决的性质、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