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未生效,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尚未生效,意味着其不具备法律效力,此时不存在违约问题,故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2.然而,尽管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双方仍需谨慎行事,因为很可能需要承担另一种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3.当合同因某些原因未能如期生效,而一方或双方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就可能面临缔约过失责任的追究。
找法网提醒,当合同未生效时,除了上述提到的缔约过失责任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类型的责任。
1.如果合同双方在缔约过程中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合同因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而未能生效,那么过错方可能需要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2.如果合同涉及第三方权益,且因合同未生效导致第三方受损,那么合同双方还可能面临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应对信赖其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
在认定缔约过失责任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要确定是否存在缔约过失行为,即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是否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2.要判断这种过失行为是否导致了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3.要确定因这种过失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相对人范围及其损失程度。
在具体实践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应以对方的缔约过失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标准,包括缔约合同的支出、因违反前契约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以及因对方过失而造成的订约机会丧失而受到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