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装店上班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老板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完全有权利要求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若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辞职后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来说,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1.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寻求和解;若协商无果,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化解纠纷。
2.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介入处理;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如果仲裁裁决仍不能满足劳动者的要求,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甚至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对此类劳动争议的处理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无合同工作且遭遇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赔偿的步骤如下:
1.劳动者应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赔偿。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也指出,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通过这些法律途径,劳动者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