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事故中,如果对方负全责,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金额并非固定值,而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具体来说:
1.受害人若遭受人身损害,其因就医治疗所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2.若受害人因伤致残,则还需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找法网提醒,在电动车事故中,若一方被认定为全责,则其需要承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两大类:
1.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及损失,这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基本费用。
2.若受害人因事故导致死亡,则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基本费用外,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电动车撞人后,是否应立即报警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