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
更新时间:2025-04-1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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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运城工伤认定在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这是明确规定的申请渠道,当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工伤有异议时,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拒绝举证,行政部门将依法认定并作出结论。
一、
运城工伤认定在哪个部门申请
运城工伤认定在,应当在运城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这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所明确的申请渠道。
1.当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发生了工伤事件,而用人单位对此持不同意见时,举证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2.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相关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作出结论。
这一流程确保了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及时性,为受伤职工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二、
工伤认定30日是自然日吗
工伤认定的“30日”确实是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而非30个工作日,在计算这30天的期限时,需要包括周末和节假日在内的所有天数。
1.从工伤事故发生的当天开始算起,连续往后数30天(包括事故发生日),即为工伤认定的有效期限。
2.若单位未能在这一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找法网提醒你,这一规定确保了工伤认定的时效性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及时限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诊断证明、职工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这些材料是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审查和判断的重要依据。
1.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限也需特别注意: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自然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3.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一时限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时效问题而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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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申请一般先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