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出后土地的具体处理如下:
1.户口转移出来后,农村承包地可以继续享有,但是全家户口迁出且农转非的土地应由集体收回。
(1)如果个人户口迁出但家庭其他成员仍保留农村户口,那么该个人原先承包的土地可以继续享有。
(2)如果全家户口都迁出并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原先承包的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退地应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这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所明确规定的。
找法网提醒,当户口迁出后遇到土地纠纷时,应如何处理呢?
1.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规定,先由当地土地的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2.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3.历史上已经达成的协议、协定或乡规民约,如果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应予以维护。
4.对于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政策具体分析,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5.处理土地纠纷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
关于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答案是:土地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遇到土地纠纷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