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出了事,有可能由劝酒人负责,在共同饮酒的场合中,如果一方因饮酒过量而导致不良后果,参与共同饮酒的其他人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1.如果某人在饮酒过程中已经明显表现出醉酒状态,而其他同桌的人仍然继续劝酒,致使其饮用了超过适量范围,那么这些劝酒人就需要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2.如果醉酒者在离开饮酒场所后发生事故,如摔倒、车祸等,那么共同饮酒的人也可能因为未能尽到安全照顾义务而承担责任,比如没有将醉酒者安全送回家。
在饮酒过程中,有几种劝酒行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强行劝酒行为。当同桌的友人已经明显大量饮酒,甚至已经接近或超过其酒量极限时,如果仍然继续劝酒,致使其饮用了更多的酒,那么劝酒人就需要对可能发生的后果负责。
2.明知饮酒者不宜饮酒而恶意劝酒。比如,知道对方因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喝酒,或者已经服用了与酒精相克的药物,但仍然劝说其饮酒,这种行为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3.没有尽到安全照顾义务。
(1)在共同饮酒后,如果一方已经明显醉酒,那么其他人就有义务确保其安全,比如将其送回家或者交给其家属照顾。
(2)如果未能尽到这些义务,导致醉酒者发生事故,那么共同饮酒的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对于喝酒相关的责任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在共同饮酒的场合中,如果一方因为劝酒行为导致另一方醉酒并发生不良后果,那么劝酒人可能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也规定,如果被侵权人(即醉酒者)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醉酒者自身也存在过错,比如明知自己酒量有限却仍然过量饮酒,那么侵权人(即劝酒人)的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找法网提醒你,但无论如何,共同饮酒的人都应该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安全照顾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害后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