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诉讼离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相关材料:军人一方需要准备起诉状,明确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同时,需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
2.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是军人,可能会涉及到军事法院的管辖问题,需要根据具体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3.法院受理与审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到庭陈述观点、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4.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军人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会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将在7日内立案。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这些情形包括: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
找法网提醒,军人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1.大部分军人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2.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理。同时,对于涉及军人身份的特殊情况,法院也会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