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辞退员工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1.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若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3.若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若劳动者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则此行为被视为违法,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数额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当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决定不续签时,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补偿标准与前述合同到期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一致,即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2.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但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下,合同到期不续签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找法网提醒您,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这些情形包括: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