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签完后,是否可以再起诉,取决于调解书的性质和具体情况:
1.一般来说,如果调解书是由普通第三人调解达成的,这种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2.对于在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反悔,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或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情形,如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调解协议等。
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无效确认或变更、撤销。
3.如果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因此,在签收民事调解书之前,当事人应该仔细考虑并确认调解协议的内容,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找法网提醒您,普通调解书和民事调解书在性质、效力和执行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普通调解书通常是由普通第三人或相关机构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的调解达成的协议,这种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2.民事调解书则是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依法制作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3.普通调解书和民事调解书在制作程序、内容和格式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民事调解书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和确认,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而普通调解书则可能缺乏这种严格的审查和确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