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需办理车辆过户,首先需要了解具体的过户流程,根据相关规定,过户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双方需准备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注明车辆归属)、车辆行驶证、合格证、车辆登记证书以及保险等手续。这些材料是过户过程中不可或缺的。
2.双方需携带上述材料以及车辆本身,一同前往当地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在车管所,双方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
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因此,在完成上述步骤后,车管所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在办理离婚车辆过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可能导致车辆不能过户的情况。具体来说,以下情形下的车辆是不允许过户的: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车辆。
2.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但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双方需先解决相关问题,如完成改装审批、处理违章事故、解除海关监管等,才能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离婚车辆过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如车辆为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需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如由代理人代理申请,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后,双方即可前往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