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犯罪嫌疑人需要在看守所呆多久,这是一个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问题,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所明确规定的。
2.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
3.在侦查阶段结束后,案件会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还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且每次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都需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找法网提醒,逮捕后的看守所羁押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诉讼进展来确定的。
1.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可能需要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时间进行审查,若需要补充侦查,则时间会更长。
2.即使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也不一定能够立即宣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因此,逮捕后在看守所的羁押期限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展来确定。